为有效满足全市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更好的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阴政办发〔〕41号)精神,由市卫生局负责居民健康卡的发行与应用工作。凡在我市居住的居民,均应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办理居民健康卡提供信息支持。信息采集时间自本通告之日起,至年4月30日结束。市域内常住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登记。登记时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职工医保卡、居民医保卡、合疗证等相关证件。希望广大居民按照通告要求及时到指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信息登记,逾期未登记人员后果自负。
卫生局—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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