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一批)
截至年10月24日16时,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渭南市环境信访件件,现将第11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
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
注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合阳县百良镇伏蒙村,该村内有多家养鸡场粪便乱堆乱放,臭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生活。
合阳县
百良镇
经调查核实:
年10月25日下午,百良镇和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养鸡场位于百良镇伏蒙村,分别为村民刘四荣、刘伟平、何海浪3家的养鸡场。村民刘四荣养鸡场位于村北米现存鸡羽,刘伟平养鸡场位于村北米现存鸡羽,何海浪位于村南米现存鸡羽。在日常经营中,该3家养鸡场的粪便均堆放于养殖场南侧,经堆肥熟化后进行土地消纳,近期由于天气连阴雨导致粪便未能及时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要求该3家养鸡场立即对粪便进行清理;二是对现存栏鸡进行出售清理,不得再进行饲养。
2、整改落实情况:目前3家养鸡场粪便已全部清理,养殖场场主已承诺尽快对现存栏鸡进行出售清理,不再饲养。
3、责任追究情况:百良镇纪委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伏蒙村村委会主任白智学诫勉谈话。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澄城县寺前镇西观村幼儿园隔壁有家养鸡场,粪便乱堆,臭味污染,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澄城县
寺前镇
畜牧局
经调查核实:
年10月25日,寺前镇、西观村和畜牧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反映的鸡场为小刀农场,位于西观村村部后面,鸡场占地30亩,为散养养殖,共养殖鸡只,鸡场周围为农田或空地,没有粪便堆放,亦没有臭味。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寺前镇农办、西观村村委会将加强监督管理,引导村民科学发展养殖,合理选址,杜绝因发展养殖给村民生活带来影响。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澄城县寺前镇西观村村民韩东来在自己家中开办养牛场,粪便乱堆,臭味污染,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澄城县
寺前镇
畜牧局
经调查核实:
年10月25日,寺前镇、西观村和畜牧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该牛场位于西观村六组,负责人为韩东来,未发现有牛。经询问养牛户主,户主称以前为家庭养殖,共育有5头牛,年8月份已将5头牛全部出售。目前仅有一处约2立方的牛粪堆放,已风干,没有臭味。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责令该养牛场主限一日内对牛粪进行清理;二是寺前镇农办、西观村村委会将加强监督管理,引导村民科学发展养殖,合理选址,杜绝因发展养殖给村民生活带来影响。
2、整改落实情况:10月25日,牛场粪堆已经彻底清理打扫。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澄城县寺前镇西观村中间有一垃圾场,无人清理,高度快超过村民家中围墙,臭味污染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澄城县
寺前镇
经调查核实:
年10月25日,寺前镇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反映的垃圾堆位于西观村村部后边废旧戏台附近,为村民零星倾倒。经过询问村干部及部分群众得知,西观村派有专人定时收集垃圾,定点堆放,此处并非垃圾堆放点。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责令该村限一日内对垃圾场进行清理,设立禁止堆放垃圾警示牌。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西观村村委会已安排专人对垃圾进行清理,设立了禁止乱倒垃圾警示牌;二是村委会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定时清运。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华州区华州镇崖坡村南组夕阳红敬老院东侧70米鑫源牛业养殖场,臭味污染,污水横流,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华州区
畜牧局
华州街道办
农业局
经调查核实:
1、基本情况:投诉反映的养牛场为华县鑫源牛业,位于华州街道办铁马村(崖坡组),建成于年底,年7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秦川牛养殖。养殖场建有牛舍多平方米,设计存栏量头,粪污处理方式为干清粪。该养殖场位于华州街道办划定的禁养区内,属于关闭搬迁养殖场。
2、区畜牧局分别于8月16日与9月14日对该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下发了关停通知,并制定了《关于对鑫源牛业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该养殖场场主积极配合,对养殖场外粪便进行清理,并对活畜陆续进行处理;畜牧局、华州街道办工作人员入户张贴了《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通告》进行告知。
3、现场核查情况:年10月25日,华州区环保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农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现场核实。该养殖场从10月份开始已经销售处理活畜多头,现存栏肉牛头,因近期连阴雨天,导致场外粪便没有清理完成。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华州街道办与该养殖场签订了关闭协议书;二是养殖场主对粪便进行全面清理,对粪坑进行消毒回填;三是华州街道办监督养殖场限期完成活畜的处理及场内清理工作,并对该场进行查封
2、责任追究情况:农业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畜牧局包联干部张丽、米风萍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大荔县许庄镇汉村殡仪馆整天冒浓浓的黑烟,村民与殡仪馆协商无果。
大荔县
民政局
经调查核实:
大荔县殡葬服务园区馆建设项目审批、环评批复、土地审批手续齐全,年11月1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该殡仪馆位于许庄镇坡底村,占地亩,主要包括殡仪馆区,镰山公墓区,职工生活区三大部分,殡仪馆主要包括5个悼念大厅、2个火化炉,是全县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殡仪馆自官池镇迁至现址之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火化机尾气净化设备建设及花圈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置,积极争取资金,于年6月启动了大荔县殡仪馆火化机尾气净化设备和花圈遗物焚烧炉建设项目,投入专项资金余万元,新建火化机尾气净化设备2套,遗物焚烧炉1台。
10月25日,民政局对殡仪馆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殡仪馆在办理丧葬业务期间,确有烟雾冒出的现象,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并非举报人所称“整天冒浓浓的黑烟”。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责令殡仪馆在办理丧葬业务期间,禁止丧户焚烧花圈、燃放鞭炮烟花等丧葬用品;二是加强文明祭祀的宣传工作,推广网上祭扫、鲜花祭奠、时空信箱等丧葬模式,引导丧属移风易俗,改变丧葬观念;三是加强殡仪馆内部管理,提高火化工实操技能,规范丧葬用品处理工作流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整改落实情况:殡仪馆新建的火化机尾气净化设备和遗物焚烧炉设备安装工程已完工,已进入调试阶段,10月31日前投入使用。
3、责任追究情况:民政局对殡仪馆负责人刘阳生进行了约谈。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蒲城县高阳镇高东村13组(陈家堡村村南)2家猪舍,门前一家距离投诉者家有30-40米远,门后另一家距离投诉者家有80-90米,猪圈及猪粪气味难闻,影响生活。
蒲城县
高阳镇
畜牧局
经调查核实:
年10月26日,高阳镇政府、县畜牧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反映的2家养猪户分别为刘振荣和韩亚民养殖户,刘振荣养殖户现存栏生猪头,韩亚民养殖户存栏生猪头,均无相关部门手续,属于小散养殖户。
刘振荣养殖户畜禽粪便露天堆放于该养殖场外,未采取有效措施;韩亚民养殖户畜禽粪便堆放于该养殖场南米,用塑料薄膜简单覆盖,该2家养殖户距离村庄较近,气味比较难闻。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高阳镇政府、县畜牧局要求两家养殖户对露天堆放的畜禽粪便限期进行清理,对猪舍及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清扫、消毒。二是高阳镇督促养殖户做到畜禽粪便日产日清和养殖场消毒去味工作,并协调2家养殖户进行关停或搬迁;三是要求养殖户限于年12月31日前完成停养、拆除或转移。
2、责任追究情况:高阳镇政府对安监站站长刘岁平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白水县雷牙镇凤凰村有两家养猪场分别为村民潘战红、吴文生开办,其在猪场门口挖坑堆放粪便,臭味污染,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白水县
畜牧局
环保局
雷牙镇
经调查核实:
10月25日,县环保局、畜牧局和雷牙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雷牙镇凤凰村2家养猪场分别是村民潘战红和吴文生开办的家庭养猪场,两户为邻居,均是在自家庄基地的后院建有简易猪舍,无畜牧、环保部门登记备案手续,属于散养户。现存栏生猪50头,未发现在门口堆放粪便,造成污染的原因是圈舍位于村庄内,臭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要求两户散养户对粪坑进行了清理和填埋,对产生的粪污当日清理。二是由雷牙镇政府、村委会监督养殖户限11月25日前完成猪场的关闭搬迁工作。
2、整改落实情况:雷牙镇政府和村委会提出选址搬迁意见,针对该2户均是外来人员,没有地方建猪舍,决定由村委会流转建设猪舍用地,限期30天完成猪舍建设并搬迁所有生猪。
3、责任追究情况:雷牙镇纪委约谈了雷牙镇包村干部赵颖洲;白水县畜牧局纪检组约谈了雷牙畜牧兽医站负责包片的技术干部石建勤。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华阴市华山景区西侧的仙峪河道与国道交汇桥北米处,有人在河道中安装砸石机违法采砂采石。
华阴市
水务局
国土资源局
华山镇
经调查核实:
经调查,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有1台洗砂机,该洗砂机是几年前村民利用荒地堆积石沫为原料生产砂子的设备,已很久未使用。现已由国土局、华山镇拆除了该洗砂机。
不属实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华阴市华山镇五方管区大成村一分支和三分支组,有人在村民耕地中非法采石,村民多次向镇政府反映均无人出面受理,且镇政府将村民照片信息透露给采石人员,导致村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华阴市
国土资源局
华山镇
经调查核实:
投诉反映的非法采石点位于华阴市华山镇大城村和五方村,仙峪河东西两侧,占地约亩,土地类型为滩涂,属采矿用地。
该地属华阴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华阴台华生态农业限公司)所在地。年8月19日,该公司与华阴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经华阴市经济发展局备案确认。年7月21日华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该项目前期有关手续报批工作,7月24日华阴市国土资源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落地。4月19日、7月14日,华山镇五方村村委会、大城村村委会、华山镇人民政府同意流转给华阴台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用于建设生态农业产业园,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前期的场地平整工作,不存在非法采挖砂石料的问题,反映问题与实际调查情况不符。
不属实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民生街泰安民生景园小区门口有一垃圾点,大约7、8平方,臭味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临渭区
人民街道办
经调查核实:
临渭区人民街道办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查,临渭区民生街泰安民生景园小区位于民生街与沋西七组巷口东入口处,小区门口确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堆积现象,大约7、8平方,其中生活垃圾大约3、4平方。建筑垃圾为泰安工地修路施工临时堆放,有防尘覆盖措施;生活垃圾为泰安民生景园小区居民抛扔所致。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人民街道办要求泰安物业及工地立即整改到位。目前,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并于10月25日在小区内设置了垃圾投放点。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华阴市岳庙街中段凯蒂亚宾馆使用燃煤锅炉,烟尘、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华阴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调查核实:
年10月2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投诉反映的凯蒂亚宾馆位于华阴市岳庙街中段,该宾馆1台0.7吨燃煤锅炉正在燃烧,现场有少许散煤和1台还未使用的燃气锅炉。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华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督办涉事企业拆除燃煤锅炉,尽快安装燃气锅炉。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华州区陕西省食品出口厂退休老职工反映厂区机井用水发黑发黄,曾向多个部门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华州区
环保局
水务局
经调查核实:
1、基本情况:10月26日,区环保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水务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陕西省食品出口厂成立于年,由于市场原因年6月停产。该厂职工住宅小区目前实际居住职工30余户。该厂职工用水为自备井供水。由于经费严重不足,加之职工生活普遍困难,住户不愿分摊接入城区供水管道的费用,一直未能与自来水公司达成协议。
2、“厂区机井用水发黑发黄”问题调查:工作人员现场提取机井水样,水样无发黄发黑现象。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提取水样进行化验,主要指标合格。造成水发黄的原因是该厂供水管道为铁质管道,年久失修,且管网三天供水一次,为间歇性供水,管道中沉积物导致水色发黄。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因陕西省食品出口厂为省属企业,华州区城市供水管网已铺设至厂区门前,但因该厂自身原因未接入管网,建议由陕西省食品出口厂将职工用水情况汇报至上级主管单位予以解决,或由主管单位按当前“三供一业”工作办法,全面予以解决该厂的供水问题。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蒲城县罕井镇北白堤村1组村民(贺进成、王革侠)开办的养鸡场,粪便乱堆乱倒,臭味污染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蒲城县
畜牧兽医局
罕井镇
经调查核实:
年10月26日,罕井镇政府会同县畜牧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罕井镇北白堤村1组村民贺进成、王革侠夫妻养有0只蛋鸡,属小规模散养户,鸡粪能够及时清理并采取消毒措施,现场无鸡粪乱堆乱倒现象。该户所养蛋鸡在今年秋季防疫中全部实施了禽流感强制免疫,有免疫档案及记录。
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责令该养殖场对畜禽粪便日产日清,对养殖场内外及时消毒,使用除臭降味菌剂,最大程度减少空气污染;二是畜牧局免费向养殖户发放除臭降味菌剂,并安排执法人员入村做好技术指导。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杜化路金域华府小区门口川西坝子鼓风机噪音大,油烟污染,且市民表示问题反映后部门是19日中午11时去监测的,此时间段并非吃饭时间油烟排放少,故不认可监测结果,对监测结果提出异议,希望部门在吃饭时段监测。
临渭区
杜桥办
食药监局
经调查核实:
10月25日食药监督管理局杜桥食药监所会同综合执法临渭分局杜桥执法大队、区环境监测站,就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于19时至20时对该店油烟排放再次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油烟排放标准。同时,环保部门就鼓风机噪音大的问题,进入群众家中对排风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9日中午11时去监测的,此时间段并非吃饭时间油烟排放少,故不认可监测结果,对监测结果提出异议,希望部门在吃饭时段监测”问题说明:10月19日监测人员的监测时段为当日中午11时至14时12分,并非11时瞬时监测的数据。
不属实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合阳县同家庄镇三池村七组南巷由于道路不通,无人清理垃圾,臭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合阳县
同家庄镇
经调查核实:
年10月25日,合阳县同家庄镇会同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合阳县同家庄镇三池村7组南巷位于村南,巷内居住4户村民,巷道路宽3米,长米,未硬化。日常垃圾由村上统一定时收集,现场未发现有倾倒垃圾现象。
不属实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华阴市华山景区玉泉院西北角厕所外溢,流至外墙路上,臭味污染严重,持续几月无人清理。
华阴市
华山景区综合执法局
经调查核实:
华管委执法人员对华山景区玉泉院西北角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此厕所属于华山道教协会管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和走访管理责任单位,目前不存在此现象,经询问管理责任单位,曾经由于墙外树根生长挤压导致厕所下水管道破裂发生过渗漏,现已修复完好。
属实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合阳县新池镇宋家庄村八组村民雷焕东,在村中租地开设养殖场,规模有几百头,粪便乱堆,臭味污染严重。
合阳县
新池镇
经调查核实:
年10月25日下午,合阳县新池镇会同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新池镇宋家庄村养猪场家,位于村广场东北方向50米,共有3个猪舍,共养殖约头猪,在日常管理中粪便清理至自己的责任田中堆肥。
由于近期阴雨不断,养殖户雷焕东将猪粪未能及时处理,在场外堆放,影响环境,对附近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镇政府责令养殖户雷焕东尽快对养殖场周围的粪便及杂草进行清理;二是10月25日镇政府对该养殖场下达了整改通知。
2、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养殖场周边的粪便及垃圾已清理,捞池边的猪舍已彻底拆除。
3、责任追究情况:新池镇纪委对镇畜牧站站长张晓会进行了诫勉谈话。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合阳县新池镇宋家庄村八组村里有固定垃圾点,但无人管理,村民乱倒垃圾,臭味污染,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合阳县
新池镇
经调查核实:
投诉反映的合阳县新池镇
年10月25日,新池镇及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宋家庄村八组垃圾场位于村东以外荒沟,现有面积约多平方米,为八组村民就近倾倒的垃圾场所。在日常管理中,村上能够做到每月推平碾压覆盖2次以上。但是近期,由于一农户基建房屋和长时间阴雨天,机械难以操作,没有及时将垃圾推平覆盖,致使垃圾外露,影响群众生活。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村委会组织保洁队对垃圾点、进村路、广场和巷道进行清理;二是镇美丽办全力督办日常垃圾的填埋和维护,保持好环境卫生;三是加强垃圾场管理,按要求及时进行覆土覆盖。
2、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垃圾场已全部覆土覆盖,整治到位。
3、责任追究情况:新池镇纪委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镇环保站站长李军进行约谈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老城街沋河公园里面河流水质不好,漂浮物太多,打涝清理不及时。聚集在湾道,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渭南市
住建局
经调查核实:
1、沋河公园水面长期保持景观常水位,因管理不到位,保洁人员打捞清理不及时,造成部分水面偶尔漂浮物多,污染环境。
2、沋河上游的滚水坝工程正处在建设过程,施工尚未完成,还未蓄水。
3、沋河湿地公园自上而下建有4级滚水坝,现已将1号、2号滚水坝内的污染水体于8月抽排至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由于受天气影响,沋河河道淤泥未清理完成,3号、4号滚水坝由于河道内沋河湿地公园部分施工未完成并未蓄水。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责成沋河景区管理处对沋河公园加强水面管理,增加保洁人员、设备,及时打捞漂浮物,增加补水量,同时增加补氧设施,让水循环流动,确保园区内不再出现水体污染现象;二是委托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沋河水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三是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实施,对沋河水质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水质于年达到国考IV水要求。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下邽镇闫家村六组有家美迪洗衣房,污水排放至耕地,形成盐碱地,晚上十点使用燃煤锅炉,造成大气污染,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临渭区
下邽镇
经调查核实:
10月25日,下邽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美迪洗衣房,位于下邽镇川王村(闫家村已合并至川王村)。之前,下邽镇政府已联合临渭区环保局对该洗涤厂发放了停业取缔通知书,对生产车间两台设备(洗涤机、烘干机)及一台生物质蒸汽发生器进行了查封;9月30日拆除了该洗涤厂的燃煤锅炉,并联系下邽供电站对其生产三相电进行拆除。据了解,该厂自10月23日起已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该洗涤厂已强制关停。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富平县富阎路明俊商混站,无环评手续,粉尘污染严重。
富平县
环保局
经调查核实:
1、基本情况:投诉反映的富平县明骏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富平县城关街道姚村村(富阎路),占地面积约30亩。经营范围为混凝土、水泥、沙石销售。该公司主体工程为年产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包括2座钢架混凝土结构搅拌楼,2套搅拌机设备,8个水泥、粉煤灰料仓和砂石料场。
2、现场核查情况:本次核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主体工程搅拌间、水泥仓、粉煤灰仓安装有布袋式除尘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内配有洒水车辆,车辆运输进出厂区有专用车辆冲洗设备;料场位于厂区东北侧,所有原材料全部贮存于料棚里并进行了覆盖;厂区北侧、西侧建设有围墙,西侧、北侧和东侧正在进行侧面围挡施工;罐车、泵车清洗废水经过粗格栅排入厂区东墙外沉淀池,废水回抽利用,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时进行外运处置。
年10月25日,富平县环境监测站对明骏混凝土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了监测。在厂区上风向设置一个对照点,下风向设置一个监控点。经监测:2个点位粉尘无组织最大排放值为0.mg/m3(标准为1.0mg/m3),符合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不属实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自华阴市县城沿老西潼公路向西5千米,有一家西岳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
华阴市
环保局
经调查核实:
年10月25日,华阴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厂区无工作人员,水泥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痕迹,部分露天堆放原料全部覆盖,其他原料入棚管理。厂区有破碎机1台、配料机1台、皮带传送机2台、球磨机1台(2.2×7.5M)、提升机1台、打包机3台(BGYJ),生产设备全部在厂房内,属室内作业。从设备破损和锈斑情况看,近期无生产可能,不存在粉尘污染严重的现象。
不属实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华阴市西岳水泥厂内,有一塑料颗粒加工厂,有刺鼻气味,粉尘污染严重。
华阴市
经贸局
环保局
华山镇
经调查核实:
10月25日,华阴市经贸局组织环保局、华山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投诉反映的塑料颗粒厂,位于华山镇王道二村口西岳水泥厂院内,是年9月20日租赁华阴市西岳水泥厂场地用于塑料颗粒加工,生产流程为碎料碎片后热熔再加工成颗粒。本次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院内堆放着大量的成品塑料颗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无组织排放。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对该塑料颗粒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自行拆除设备,恢复原状。
2、整改落实情况:10月26日,塑料颗粒厂的设备已拆除,原料、产品已清场。
3、责任追究情况:由华阴市纪委对华阴市环保局局长姚建荣给予党内问责诫勉谈话;对环保局副局长杨金龙给予诫勉谈话;对环保局执法大队队长张师炜、华阴市华山镇干部陈文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华山大街27号职专社区工信局家属院中单元一楼东户,养狗粪便臭;开办的烙馍店和面机噪音大,烧煤的煤气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临渭区
站南办
食药监局
公安
临渭分局
经调查核实:
10月25日,临渭区站南办事处会同区食药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公安临渭分局、职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户居民张傔及妻子雷英英在家中开办烙馍店,但未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及有效健康证;绞面机启动后,机器噪音过大;因工信局家属院属于老旧小区,未安装天然气管道,小区居民做饭、取暖仍使用燃煤;户主在家后院养有大型犬类,违反《渭南市城区限制养犬管理试行办法》。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一是要求该户主积极配合整改,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对该家属院未安装天然气管道而使用燃煤做饭取暖的问题,由职专社区联系天然气公司,做好天然气入户工作。
2、目前,临渭区限犬办已将该户犬只进行收缴,该户已停止生产加工及使用燃煤做饭、取暖的行为,承诺另找店面进行食品加工经营。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华阴市华山镇大城村台华农业有限公司,没有相关手续违法采石。
华阴市
国土局
本案件与案件内容一致。
不属实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朝阳路惠园小区院外公用区间路(东西和南北路),没有设垃圾点及厕所,每天区间路上的饮食店铺乱倒垃圾和随处大小便现象严重,臭味难闻,希望得到解决。
临渭区
杜桥办
经调查核实:
1、基本情况:临渭区惠园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有两条区间路,两侧建有门面房,东西路连接西四路和西五路,南北路连接朝阳大街与东风大街,区间路人流量较大。
2、现场核查情况:10月26日,临渭区杜桥办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小区内部设有垃圾点,小区内两条区间路上按规划未设置垃圾点,两条区间路分别配有环卫工人和物业保洁员清扫保洁,制止并及时清理个别群众及宠物在绿化带大小便现象。两侧门店产生的垃圾,按城市管理要求在附近西五路实验小学南门垃圾点倾倒。该小区内东西区间路上设有公厕一间,面积虽然较小,但有明显标识。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临渭区杜桥办已督促惠园社区对区间路绿化带内枯枝杂草及零星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社区清扫保洁员提出了加强清扫保洁的要求。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渭区朝阳路十字北高架桥下,早7点小广场打鞭子噪声严重。
综合执法
临渭分局
经调查核实:
10月26日上午7时,综合执法临渭分局杜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朝阳大街与渭清路中间高架桥下空地上确有附近居住的老人在此打鞭晨练。经了解,老人为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每天会在此晨练1个小时左右。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执法人员要求老人晨练时应远离居民聚集区域,避免鞭子响声扰民问题再次发生。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蒲城县与白水县交界处两县庙南桥矿,拉煤拉矿车辆多,粉尘污染大。
蒲城县交通局、蒲城县罕井镇、白水县交通局、白水县城关街道办
经调查核实:
年10月27日,蒲城县政府办、环保局、交通局、罕井镇和白水县城关街道办,白水县交通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核查。经查,举报件反映的通往南桥矿的道路有两段,分别是一段南北路和一段东西路。
1、南北路情况:该路四分之三路段属蒲城县地界,四分之一路段和企业的办公及工作区域设在白水辖区;白水辖区四分之一路段从路中分界,蒲城和白水各一半(辖区分界经蒲白两县认可)。该南北路路面破损严重,确有煤尘污染。
2、东西路情况:该路三分之二属蒲城县地界,仅三分之一属白水辖区,路面已硬化(水泥路)。
属实
1、处理处罚情况:
(1)一是白水县城关街道办和白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现场督查,责令南桥煤矿和蒲白矸石电厂对道路扬尘进行整改,对已硬化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二是在全县县道开展公路巡查活动,由运政和路政执法人员按照职权范围重点开展整治抛撒污染专项公路环境治理工作。
(2)一是蒲城县交通局、公路段、交管大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南桥矿至S省道途经境内的运拉煤车辆的超限超载、不盖篷布、抛物扬洒等违法行为予以从严治理。二是罕井镇政府正在和南桥煤业公司商谈修路事宜,并对南桥煤业公司周边辖区内的运输道路进行综合整治,彻底遏制拉煤车辆的扬尘污染问题。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已硬化道路开始了定期洒水降尘措施;二是相关部门加大了巡查力度。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蒲城县与白水县交界处两县庙蒲白矸石电厂,来来往往的拉煤拉矿车辆,导致道路粉尘污染严重。
蒲城县交通局、蒲城县罕井镇、白水县交通局、白水县城关街道办
本案件与案件内容一致。
属实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渭南市高新区四马路西端四校联合渭南市技术学院北门西侧工地,无覆盖,现场搅拌扬尘污染严重。
高新区
综合执法局
经调查核实: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赴该工地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渭南技术学院北门西侧工地位于乐天大街西段南侧,渭南市技术学院校内西北角,该项目工地为学生公寓。
1、工地无覆盖问题调查:该工地在建设初期已达到建筑工地“6个%”施工要求。在执法人员日常巡查中,该工地始终按照建筑工地“6个%”要求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
2、现场搅拌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调查:经调查,该工地于10月24日开始扎设围墙,在之前施工过程中工地均无混凝土使用需求,在后期建设过程当中,执法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向该工地告知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要求,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未发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象,同时该工地提供了与商砼站签署的供需合同及购买砂浆票据等证明材料。
不属实
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渭南市时间:年10月13日-11月12日
投诉举报值班-,邮政信箱:渭南市临渭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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