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信息公开
根据我局开展的工作与服务内容,及时将相关政策和服务程序等以展板、告示栏、橱窗、电子显示屏、网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和经办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业务。
(二)组织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手续。建立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建立业务资料。
(三)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四)依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财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险会计、统计报表制度,搜集、整理、储存和管理我市社会保险统计资料和信息。
(五)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服务企业,了解情况,制定措施,解决问题。
(六)认真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内容
(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支付。
(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管理。
(三)异地就医和社会保障卡办理。
(四)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
(五)社会保险关系变更、关系转入(出)。
二、服务群众优先服务对象前来咨询、办理业务,一律优先接待服务对象,做到随到随办,窗口工作人员不得以工作时间未到、正在整理资料、拨打工作电话等理由让服务对象等待。三、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服务对象咨询政策和办理事情时,要详细了解服务对象咨询意图、个人情况等,并耐心、细致地解释政策或办理程序,让服务对象全面了解政策和办事程序,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尽量做到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四、文明用语对群众态度和蔼,以礼相待,以情相待,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所有告知事项一次性完成,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五、尊重服务对象做到接待群众热情、听取陈述专心、回答问题耐心、宣传政策细心。对前来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倾听,想方设法帮助他们及时解决或解释,不得拖延。做到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始终不能有反感和不耐烦的情绪。六、遵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坚持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依制度办事。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一心为群众、甘于奉献。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人社部窗口单位纪律要求和市人社局干部“十不让”,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正确处理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不谋取私利。八、树立良好形象上班时间着装整洁、仪容仪表干净、展现良好社保工作人员形象。
欢迎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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