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反弹风险,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做好年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继续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暂停组织各类公祭、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等群体性祭扫活动。
三、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摆放、抛撒和焚烧祭祀用品。
四、以市殡仪馆、公墓、骨灰堂为单位,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村墓地及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祭扫活动,由镇村安排专人负责,避免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确保安全有序。
六、倡导广大群众以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华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