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央、国务院作出了重大部署——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运用城市设计、乡村营造、大数据等手段,改进规划方法,提高规划编制水平,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语境下总体城市设计对规划编制、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实际的规划编制中,对于总体城市设计的运用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基于团队在参与市域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经历,对总体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运用进行思考与研究,并提出如何切实发挥总体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作用的若干建议。
Part1
总体城市设计概述
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顾名思义,即对城市空间环境所进行的设计。自上世纪80年代以后,现代城市设计的观念和方法逐步传入我国,近40年来,结合我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设计得到了广泛的研究与应用,不同学者对于城市设计的理解不尽相同,都有其各自的侧重点。其中,刘宛将城市设计作为一种主要通过控制公共空间的形成,干预城市社会空间和物质空间的发展进程的社会实践过程[1],确定了其定位;王建国提出城市设计意指人们为某特定的城市建设目标所进行的对城市外部空间的建筑环境的设计和组织[2],总结了其目标;朱荣远认为城市设计是一种观察和研究城市历史、现实和预设未来城市社会空间形态的方法[3],明确了其的内容。可见,城市设计是在城市范围内开展,以改善城市三维空间环境为目标,对城市功能结构、空间形态等多方面进行的设计。
城市设计与空间规划
不管是在城市规划体系背景中,还是现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城市设计的非法定属性,决定了城市设计研究无法脱离中国空间规划体系而单独存在[4],同时,城市设计在城市环境塑造、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等方面的作用能让空间规划更具科学性与艺术性,使得城市设计和空间规划成为不可分割,互为补充的统一体。年《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出台,提出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明确了城市设计作为方法手段与城市规划构成密切的关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将城市设计作为手段,以改进规划方法,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再一次昭示出城市规划与设计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因此,城市设计的定义、类型与形式往往带有强烈中国色彩,常将城市设计与中国法定空间规划体系框架建立关联[5]。在城乡规划规划体系下,城市设计与不同层面的城市规划相匹配,适应地形成了五个尺度的城市设计:区域、总体、分区、详细、专项。在国家空间规划体系重构背景下,城市设计与空间规划的对应关系也发生一定的变化。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相较城市规划体系下的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内涵有所延展,研究范围基本保持不变,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均以特定区域、特定领域的形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城市设计适应的重组构成总体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详细城市设计,分别运用至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中。本文的主要以总体规划中的城市设计——总体城市设计为研究对象。
图一:城市设计与空间规划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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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图来源:笔者自绘
总体城市设计
从现实需求出发,总体城市设计的概念内涵、内容体系依然存在一定的认知争议[5],但是就城市设计实践尺度、与空间规划的关系来说,其定义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关于总体城市设计,最为常见的理解是将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工作视为总体城市设计[5];王建国、阳建强等认为总体城市设计,简言之是以城市整体作为研究对象的城市设计;邵润青、段进等认为总体城市设计是在城市整体层面进行城市风貌特色塑造、文化传承和人性场所营造的主要抓手[7];杨俊宴认为总体城市设计是以城市整体作为研究对象的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全局性、指导性特点的城市设计[8]。
综上,总体城市设计即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以城市整体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跨区域层面、市县域层面以及中心城区三个层面。
Part2
总体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地位与作用
2.1
总体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所处地位
以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但规划体系不统一、规划目标与政策工具不协调等问题影响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充分发挥。为加快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理顺各类规划相互关系,明确提出将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
国家级空间规划(现行即国土空间规划)不仅要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更应为国家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因此,着力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期研究、做好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平衡发展与管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图二:新时代国家发展体系
框图来源:笔者自绘
相较国土空间规划强调对国土资源的整合与保护、偏重平面与底线约束,总体城市设计更重视城市三维空间、提升人居生活质量,强调城市发展的高线目标,可见,总体城市设计既符合为国家发展规划落地与实施提供空间保障的要求,又可从空间角度实现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作用。综上,基于国家规划体系背景,总体城市设计的重要地位体现在两个方面:
1、承接国家发展规划体系。一方面充当各级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桥梁,为发展规划提供空间保障;另一方面确定城市特色、针对性、可落地的发展思路,为总体规划的规划思维和理念奠定基础。
2、处于与总体规划平行的地位,两者相互平衡、相互协调。在编制总体规划之前,应深入推进总体城市设计专题研究,平衡发展与管控,为编制科学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2.2
总体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作用
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
作为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全局性、指导性的城市设计,总体城市设计的工作大致几个方面:
?研究市域内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对城市的特色资源进行挖掘提炼,并有机组织到城市发展策略中,创造鲜明的城市特色;
?宏观把握城市空间格局和空间结构形态,对系统要素提出整体控制对策;
?组织富有意义的行为场所体系、构筑城市整体和社会文化氛围[9]。
为了顺应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重构大局,探索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语境下的技术思路、方法与实施路径,自资部发布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同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中城市设计方法的运用。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总体城市设计)分为跨区域、市县域、中心城区三个层面,具体要点如下表:
图三:总体城市设计在各层面的设计要点
表格来源:笔者自绘
总体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运用
国土空间规划中,总体城市设计的运用可从形式与内容两个层面提出,总体城市设计在形式上应该采用灵活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不仅要在较长时间内以系统化、多路径的方式进行实践探索,以应对多方面的城市风貌和空间特色构建需求;还需保持有限框架,突出战略性和结构性的职能,提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