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为华阴市纪委监委机关和纪检监察信息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岗位
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中选调4名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从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2名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二、选调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注重基层经验、综合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原则。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选调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报考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需具有干部身份。
2.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共事,群众基础好。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年10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法律类、公安学类、审计类专业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选聘的主要情形
1.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截至年10月31日。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近两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5.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应予以回避。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2.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主楼3楼纪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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