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顺乡天宝寺村党支部书记蒋永胜、3组组长宋小波在土地流转工作中不负责任问题。
年,大顺乡天宝寺村党支部书记蒋永胜、3组组长宋小波在计算耕地流转面积时,未对数据进行核对便直接公示,将本属集体收入的3.亩耕地补偿款30元计入村民杨某某名下。年11月,蒋永胜、宋小波因工作不负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龙潭镇大寨村党支部书记胡学全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年,龙潭镇大寨村在确定剩余建卡贫困户名额时,不是按规定程序识别上报,而是采取抓阄方式确定建卡贫困户名额。年8月,大寨村党支部书记胡学全因不正确履职受到诫勉处理。
3
义和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小琴
不正确履职问题。
年1月,王小琴得知义和镇石岭村低保户李朝全已经死亡,没有立即报停其低保,直至年1月才停发李朝全的低保金,致使多发放元低保金。年11月,王小琴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题图来源:涪州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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