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阴市教科局阴教科发[]44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七年级新生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城区滨河大道以东,八一路以南,杨震路一线以西,南环路转黄甫路整体折线以北范围内的城区六年级毕业生,包含城关村、华峰村、八一村、东王村、西王村以及长涧河以西在太华办辖区内的自然村,不含东宫村、长城村(沙营村、掌华村、南寨村)等其它片区内的自然村。
二、招生原则:
我校遵循上级“免试就近、户籍为主、划片招生、统筹安排”的文件精神,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安排本辖区学生就近入学。
三、相关要求:
1、我校对初审学校转交资料(包含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复审,如发现存在着审核不严不细的问题,我校不予接收。
2、对于年确定的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入学。
3、我校学位较为紧张,对录取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将安排专人进行实地走访。
4、所有证明材料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年5月31日。
5、受疫情影响,请初审学校相关人员或家长来校时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测温、登记、扫码、间隔1米以上、佩戴口罩”等基本防疫措施。
四、审核程序:凡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初审学校持相关材料,根据“先户籍、后房产、再经营”的顺序按时间段上报(优先保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全部入学),8月9—12日进行户籍复审,如有剩余学位8月17—19日进行房产复审,如还有剩余学位8月24日进行经营复审,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复审不通过的学生及分派学位不成功的学生返回原就读学校,由原就读学校指导家长进行二次填报,重走流程。
五、公示阶段:市教科局审核后,我校将《新生入学审核花名册》交至原就读学校,由我校及原就读学校分时间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户籍8月17—19日,房产8月24、25日,经营8月26日。
六、注意事项:
未在华阴市就读且符合户籍在我校就读条件的学生于8月9日—12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审核(户口本、学籍证明、素质教育报告单、出生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审核结果8月17日来我校察看。(非华阴籍户口符合条件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流出证明书)
城关初中招生办公室:
刘主任
马老师
华阴市城关初级中学
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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