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年1月4日早7时起,对社会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现就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禁限行管理措施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禁限行区域
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滨河路以东、华山北站以南。
2禁限行规定
每日7:00-20:00实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即公历日期单日限单号,双日限双号。
法定假和公休假不限行。
1月5日,1月6日不限行!
1月7日限行:1.3.5.7.9
1月8日限行:0.2.4.6.8
..
即公历日期单日限单号,双日限双号。
3不受限行范围
4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电子警察抓拍、交通民警巡逻管控等方法予以纠正和查处。
5
取消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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