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您们好!国务院决定于年11月1日开展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为了确保人口普查工作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部、省、市相关文件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华阴市公安局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华阴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工作的前提,是保障人口普查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它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广大公民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逐户审核常住人口。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全市常住人口户籍将采取见面、电话联系、网络等方式,逐户、逐人核对,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户口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民警多形式核查,或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核登记。
二、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凡已应征入伍、加入外国籍和出国(境)定居、死亡人员等按规定应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户主或其他亲属在8月31日前务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派出所将结合卫健、民政、武装部等部门相关信息调查核实后予以注销。
三、清理整顿无户口人员。凡是无户口人员请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咨询、申报,依法依规办理户口登记。
四、清理重复户口。凡持有重复户口、虚假户口的居民,请立即到户籍地派出所或注销地派出所办理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手续。凡8月31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重复户口、虚假户口并积极纠错的予以减轻、从轻或免于处罚。
五、清理未办理二代身份证人员。凡是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或未到派出所采集录入照片人员,需在8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采集录入照片。
六、登记人户分离信息、空挂户。人户分离、空挂户(即实际居住地与户口登记住址不一致的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口信息核实及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确有差错的户口信息。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人口主项信息错误的,需填写《人口信息主要项目变更更正登记表》,户籍地派出所依据原始户籍资料经核实后、审批后更正;如果您的实际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身高、血型与您的户口簿不一致,请携带相关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八、新生儿申报户口。如果您家中有尚未申报户口的新生婴儿,请携带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报户手续。
九、全面登记用人单位、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离开户籍地跨县(区)居住3日以上人员,请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实际居住满半年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十、征集户口整顿线索。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此次户口整顿工作中,检举揭发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十一、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请拨打
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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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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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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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塬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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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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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下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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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夫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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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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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社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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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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